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
各地的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送报名材料等费用,按每人20元的标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考生的交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