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有关考试合格人员于10月10日至10月13日携带本人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并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有关证书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人才厦五楼)办理合格证书登记等事宜。
马鞍山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