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2012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科目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城市规划原理》(客观题)、《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市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注意下述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前业务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省城乡规划学会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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