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1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规划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5号)文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我省张韧柘等24人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张韧柘等24人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