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1]309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资格考试登记表上报名点为“长沙市”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于2011年9月7日到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五一大道549号联合商厦11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